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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4 月 19 日,甲公司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 2 个月付款、金额为 20 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 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成公司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 15 万元为由拒绝承兑。 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该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被保证人是( )。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戊公司 2 .乙公司背书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由戊公司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其背书和记载的法律效力为( )。 A .乙公司的背书无效,因为乙公司未记载被背书人戊公司的名称 B .乙公司的背书无效,且将导致该票据无效 C .成公司的记载无效,背书人乙公司补记 D .戊公司的记载有效,其记载与背书人乙公司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成公司有权向( )追索。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4 .戊公司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截止时间为( ) A . 2017 年 6 月 19 日 B . 2017 年 10 月 19 日 C . 2017 年 8 月 15 日 D . 2017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