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国是濒临X海的两个相向邻国。该宽度386海里,海底距离B153海里处有一个X1海沟。该海沟南北长约650海里,宽约40海里~90海里,深度750米~2800米。海沟以西A国一侧的平均水深不超过90米。A、B两是《联合同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但二者都没有选择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程序)。长期以来,B国主张中间线为两国海上分界线。这为A拒绝,它主张,直至海沟西坡的海底是其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专属经济区是从其领海基线量起延至200海里的区域,划界应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当AB国主张的中间线以西3海里处发现巨大油气田并准备投产时,B国要求A国提供有关油气数据并停止开发活动,因为它担心A国的开采将像吸管一样吸走自己一侧专属经济区的油气资源,侵犯其海洋权益。B国要求被拒绝后,它租用外籍科考船到中间线以东海域进行海底资源调查,并授予一家国内石油公司在这一海域的勘探权。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