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 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公司与A公司2016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 1)甲公司2016年1月1日发行股票10 000万股取得A公司70%的股权,并能够对A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日每股市价为2.95元,甲公司另支付发行费用500万元。 ( 2)A公司在购买日股东权益总额为32 000万元,其中股本为20 000万元,资本8 000万元、盈余1 2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 800万元。A公司购买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 920万元、公允价值为3 820万元;存货的账面价值为20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1 10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8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1 000万元。除上述资产外,A公司购买日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 3)A公司2016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0 500万元,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4 500万元,计提盈余公积2 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 000万元(考虑所得税后),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按购买日评估确认的金额收回,评估确认的坏账已核销;购买日发生评估增值的存货,当年已全部实现对外销售;购买日固定资产原价评估增值系公司用办公楼增值,该办公楼采用的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该办公楼剩余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 ( 4)假定甲公司和A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不考虑内部交易。 要求: ( 1)编制甲公司取得A公司70%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