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某月发生动力费用 7600 元,通过银行支付,月末查明各车间、部门耗电度数为:基本生产车间耗电 5000 度,其中车间照明用电 500 度;辅助生产车间耗电 2000 度,其中车间照明用电 300 度;企业管理部门耗电 600 度。 要求: ( 1 )按所耗电度数分配电力费用, A 、 B 产品按生产工时分配电费。 A 产品生产工时为 3000 小时, B 产品生产工时为 2000 小时。( 2 )编制该月支付与分配外购电费的会计分录。(注:该企业基本车间明细账不设“燃料及动力费”成本项目;辅助车间不设“制造费用”明细账;所编分录列示到成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