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某月发生如下业务: (1)月初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0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12万元;起卸后发生运费2万元,保险费1.5万元。以上业务业已取得海关进口完税凭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2)购进其他原材料、水、电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合计为40万元,其中2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税额。 (3)领用月初进口烟丝的80%用于本厂生产M牌号卷烟。 (4)按60元/条的调拨价格(不含增值税)销售600标准箱M牌卷烟给某卷烟批发公司。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烟丝的关税税率为10%,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厂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均在当月认证并通过。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列出算式和计算过程,并列示有关合计数。 1、计算进口烟丝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计算该月份卷烟厂应缴纳的国内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