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从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后进入一家民办幼儿园工作,去年结婚今年怀孕。怀孕后 老师根据医生的要求,定期要到妇保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所以每一两就要向单位请 一次假,让其他老师顶班。幼儿园园长认为,老师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产检,应该按照 病假的情况处理,所以她做产检那天的工资是按照病假工资标准给的。而且根据幼儿园 的管理制度,如果老师在本季度中累计请假天数超过十天,还要扣发这一季度的奖金 。产检涉及下一代的健康,在提倡优生优育的当今,产检必须要做,但是每次产检都要 请假,因此扣工资、扣奖金不仅影响老师的个人收入,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她的情 绪。那么,幼儿园的做法是否有依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