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8日,某县环保局三位执法人员未着制式服装,未悬挂工作牌,未出示工作证,到原告家豆腐加工厂征收排污费,未找到人,便到其经营的豆腐摊前,要求交纳220元排污费。身上没带钱为由要求改天再交。执法人员就指责态度不好,要“修理”一下。一会儿,其中一执法人员拿出一张某县环保局公章的填空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上面写着“市场12—2摊位:你单位因拒缴排污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现根据《XX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处以5000元罚款”。不服,于1998年6月13日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违反行政程序的行为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