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甲公司领导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商议,由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签字批准,甲公司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再将10万元返给。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试卷二第21题)
A.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元
B.
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
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行为构成贪污罪
D.
协助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