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某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经国家批准改制为A国有独资公司。因公司未设股东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一共七名成员,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另一大型国有钢铁企业调派,公司董事长为。 2007年4月,的朋友投资开办了一家从事服装贸易的B有限责任公司,邀请担任B公司的总经理。向A公司董事会汇报了此事,A公司董事会对此开会表决,除以外的六名董事与会,一致同意出任B公司总经理职务。 2007年6月,因A公司总经理患病,董事会遂任命董事为公司总经理。 结合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董事会的人员组成是否合法?为什么? (2)担任B公司总经理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出任A公司总经理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