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l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3)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4)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5%)。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 (4)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