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其中金融与其它11项被纳为“互联网+行动”的重点领域,随后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而P2P自2007年引入中国来,经过多年的摸索和本土化裂变,已经成长为互联网金融中最重要的门类,然而其监管细则至今未出台。政策的默许鼓励,加上2014年以来资本市场对网络金融概念的热捧和P2P行业本身的圈钱效应,各类资本雨后春笋般进军P2P并衍生出各类变种,在现实操作中,早就越过了央行所界定的“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这一范畴,而实际走向了非法集资和没有牌照资质、存款准备金、存贷比限制、存款保险、内控系统的网络银行。运用市场经济的知识,分析我国应怎样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