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 )政策执行。
A.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B.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C.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D.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