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府单位(除注明增值税外,假设其它不考虑增值税)20×1年12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年末,经过对账确认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为200 0000元,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为180 0000; 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为300 0000元,本年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为280 0000元,本年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用数为270 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的经济业务编制财务会计下相应的会计分录(不要求明细核算), 会计科目及数字按由、从上往下的顺序填入括号中,会计科目及数字填写时, 其前面、中间及后面都不得有空格。 借:( )( ) 贷:( )( ) 本科目填写确认的收入要素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