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主要从事电气设备的生产和销售。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300,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为210。 资料一: A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甲公司情况及其环境,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1亿元购入乙公司40%股权,根据约定,甲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乙公司自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至购买日的净利润。 (2)甲公司从2017年11月起研发丙智能家电。2018年末,已完成市场调研、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可行性研究。 (3)2018年末,甲公司购入其重要供应商丁公司18%的股权,并派出两名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丁公司的经营决策。 资料二: A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甲公司的财务数据,部分内容摘要如下: 金额单位: 金额单位: 项目 2018 年未审数 2017 年已审数 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乙公司) 1200 0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1200 0 开发支出—丙智能家电 500 0 管理费用—丙智能家电研发 300 2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丁公司 3000 0 要求:针对资料一第(1)至(3)项,结合资料二,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指出资料一所列事项是否可能表明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如果认为可能表明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简要说明理由,并说明该风险主要与哪些财务报表项目的哪些认定相关(不考虑税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