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某实施监理的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采用了包工包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km,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km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临时停工的情况,原因如下:2012年5月20日至2012年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2012年5月27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2012年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2012年6月7日至2012年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该季节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201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14日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应该批准该索赔要求吗?并说明理由。 2.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15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延长工期25d,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月(此已经监理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d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监理工程师能批准的索赔款额是多少? 3.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4.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工日计价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5.你认为应该在业主给承包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扣除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