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材料 , 回答问题: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 2 号 ) 强化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总编辑及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平台用户管理等要求。《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一度,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等违法、不良信息在网上蔓延,互联网成为某些人凭空捏造虚假信息的工具,成为造谣传谣的载体。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办网站的不能一味追求点击率,办微信的不能光靠吸引眼球来提高关注度,做社交平台的不能成为谣言扩散器,做搜索的不能仅以给钱的多少作为排位的标准。从这个角度讲,出台《规定》,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规定 “门槛”,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明确“资质”,给那些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者戴上“紧箍”,这对于维护网络正常秩序,不啻为及时雨。 还互联网一片晴空,网信部门应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论坛、微博、网络直播等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加强从业人员、信息安全、平台用户管理,依法提供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应在取得相应资质,接受专业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规定》出台的目的,是为了用科学合理的规则来维护网络空间中自由和秩序的平衡,明确网络社会各方的权益和责任。网络社会各方唯有自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用规定管网、定办网、文明上网,网络空间才会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摘编自光明日报( 2017 年 5 月 5 日) 请回答: ( 1 )为什么在公民拥有在互联网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要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 2 )结合自身说明,公民如何在网络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