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指出对B企业、C企业、D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某机场工程的招标人于2011年10月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E五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7~18日9~16该项目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自己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0MIN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布有 B. C. D.E四家承包商投标,并读该四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过程中,委员会要求 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委员的招标人代表要求承包商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标准,四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 D. C. B.E,故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承包商B于11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四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 D. C. B.E。因此,从11月16日~12月11日,招标人又与承包商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承包商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承包商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