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企业采用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0.5% (1)2014年12月31日“账款”户借方余额为1000000元“坏账准备”账户货方余额为5000元。 (2)2015年3月6日,甲企业的货款4000元确认为坏账 (3)2015年12月31日,“账款”账户的借方余额为800000元 (4)2016年6月8日,上年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 (5)2016年8月10日,乙企业的货款10000元确认为坏账 (6)2016年12月31日,“账款"账户借方余额为900000元 (7)2017年7月15日,丙单位的货款3000元确认为坏账, (8)2017年12月31日,“账款”户的借方余额为95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