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与某单位于2012年7月8日签订了教学楼承建合同,合同约定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总工期延误1天,甲方应向乙方补偿1。若乙方延误总工期1天,应扣除乙方工程款1;施工中实际工程量超过计划工程量10%以上时,超过部分按原单价的90%计算。双方对施工进度网络计划达成一致(如图19—1)。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A工程(基础土方)土方量为400m3,因设计变更实际土方量为450m3(原定单价为80元/m3)。 事件2:B工程施工中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将施工范围边缘扩大,土方量由300m3增加到350m3。 事件3:C工程施工结束后,监理工程师认为基柱内管线放线位置与设计图纸不符,经剥露检查确实有误,延误工期2天,发生费用2。 事件4:I工程施工中发现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有严重错误,修改图纸致使乙方施工拖延3天,发生费用3。 事件5:G工程施工中乙方租赁的设备未按时到达现场,影响乙方施工拖延2天,发生费用1。 【问题】 1.上述事件中哪些应进行工期补偿,哪些应进行费用补偿? 2.该工程的计划工期为多少天?关键线路包括哪些单项工程? 3.该工程实际工期为多少天?应扣除或补偿乙方工程款多少? 4.如果C、I工程共用1台起重机,网络图中表示?起重机正常在场时间为多少天?由于甲方责任在场时间增加多少天?如何处理?如补偿费用,是否补偿机上工作人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