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甲产品。2007年10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10月5日,销售给A企业甲产品一批,价款150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10%。货款尚未收到。 (2)l0月10日,本企业在建工程领用甲产品一批,成本为100000元,增值税23800元,消费税14000元。 (3)10月20日,本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甲产品一批,该产品的成本为80000元,市场价格120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作有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