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见闻记 2017年冬季(1 1月份左右),山西各行政村都在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省城上初中酌星期天陪爸妈回本村看望爷爷奶奶时,正好目睹了村里选举的场景。感到非常兴奋,他也要去选举,要投上庄严而神圣的一票,结果被工作人员拒绝了。全村选民以无记名的方式把叔叔选成了新一届的村委会主任。叔叔说:“我要建一个村办农贸批发有限公司,带领全村村民尽快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下面是一家人在饭桌上的议论话语,其中正确的是: 爸爸: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体现,全体村民都享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 妈妈:你说得不对,应该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体现,和咱们厂的职工代表大会性质一样 :妈妈说得是对的,且年龄不满 18周岁,是没有权利参与选举的 爷爷:村办农贸批发有限公司是个体经济吧,和省城的 “美特好超市”一样吧? 奶奶:是的,不管它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