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架A国国际民航班机在大西洋上空爆炸,造成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罹难。A国指控航空灾难系两名B国人安放在飞机上的炸弹爆炸所致,要求B国引渡他们到A国受审,否则,将冻结BA国银行的国家存款和轰炸B国情报大楼。B此予以拒绝,要求谈判或仲裁争端。这又遭到A国拒绝。因此,B将被指控的嫌疑人提交其主管当局进行起诉时,援引1971年《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第14条第1款(两国没有对该条款提出保留)向国际法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判定它履行了公约义务,并制止A国的非法行为。第二天,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747号决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要求B国政府毫不迟延地将嫌疑人交给A国审判。A答辩书中反对国际法院对争端的管辖权。 根据以上案情,分析国际法院对B国提交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