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生产甲产品领用材料50000元,生产乙产品领用材料40000元,车间一般耗用材料1000元。 2.分配本月工资100000元,其中生产甲产品生产工人的工资60000元,乙产品生产工人的工资2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9000元,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11000元。 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期中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12000元,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8000元。 4.生产甲产品的生产工时为60000小时,乙产品的生产工时为20000小时,制造费用按生产公司比例分配。 5.本月投产的甲产品100件和乙产品200件全部完工。 6.销售甲产品40件,每件价格2000元,价款共80000元,增值税10400,款已收到存入银行。 7.结转已销产品成本。 要求:对以上业务进行会计处理,作业拍摄照片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