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额;商品销售成本按发生的经济业务逐笔结转。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所提供的劳务均属于工业性劳务。商品、原材料及劳务销售均为正常的商业交易。除特别指明外,、所售资产均未减值准备。 长江公司2007年12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及相关资料如下: (1) 12月1日,与A公司签订合同,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以托收承付方式结算。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实际成本为400万元。12月5日,商品已发出并向银行办理了托收承付手续。 (2) 12月1日,与B公司签订合同,向B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 200万元,实际成本为170万元。商品已发出,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到。该合同规定,长江公司2008年6月1日将该批商品回购,回购价格为218万元。 (3) 12月3日,与C公司签订合同,采用分期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一批。该合同规定,所售商品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含增值税额的商品价款分两次等额收取,收到第二笔款项时交货;第一笔款项于12月10日收取,剩下的款项于2008年1月10日收取。长江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0口收到第一笔款项,并存入银行。商品尚未发出,假定分期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在发出商品同时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确认收入。 (4) 12月10日,收到A公司来函。来函提出,12月5日所购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在销售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长江公司同意厂A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12月12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含增值税额的价款526.5万元(A公司已扣除总价款的10%),并收到A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长江公司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 2007年12月1日长江公司公司销售一部电梯并负责安装。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106万元,其中电梯销售价格为]00万元,安装费为6万元,增值税为17万元。电梯的成本为60万元,电梯安装过程中发生安装费3万元,均为安装人员职工薪酬。假定电梯于12月30日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款项尚未收到;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考虑其他因素。 (6) 12月16日,与G公司签订合同销售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实际成本为160万元。货已发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7) 12月20日,向H公司出售一项专利权,价款为100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已累计摊销95万元。出售该专利应交纳营业税5万元。 (8) 12月31日,一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上升60万元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系2007年12月1日对外出租)。 (9) 本月坏账准备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6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万元。 (10) 除上述经济业务外,本月还发生销售费用8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财务费用2万元和营业税金及附加9万元,营业外收入10万元,营业外支出1万元。 (11) 12月31日,计算并结转本月应交所得税(假定除第(8)、(9)两笔业务外,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1) 编制2007年12月长江公司与上述(1)至(9)项经济业务相会计分录。 (2) 编制2007年12月长江公司与所得税有会计分录。 (3) 编制长江公司2007年12月份的利润表。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用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