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系上市公司,按年对外提供财务报表。 (1)2016年3月6日甲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一批X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取得时公允价值为每股为5.2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为每股0.2元,另支付交易费用5万元,全部价款以银行存款支付。甲企业根据其管理该证券的业务模式和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该证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2016年3月16日收到最初支付价款中所含的现金股利。 (3)2016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4.5元。 (4)2017年4月21日,X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为每股0.3元。 (5)2017年3月21日,收到现金股利。 (6)2017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5.3元。 (7)2018年3月16日,将该股票全部处置,每股5.1元,交易费用为5万元。 要求:编制该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