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釆和销售业务,2017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井下用原木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 (2)购进井下挖煤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3500元。 (3)接受洗煤设备维修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质6800元。 (4)购进货物一批用于国庆福利发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果显示税额为8500元。 (5)销售自产原煤2000吨,职工食堂领用自产原煤50吨,职工宿舍供暖氨用自产原煤100吨,煤矿无偿赠送自产原煤10吨,原煤不含增值税单价500/吨。 已知,原煤增值税税率为17%,资源税适用税率为8%。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计算甲煤矿当月许抵抵增值税战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26000+6800=32800(元) B.26000+93500+6800=126300(元) C.26000+93500+6800+8500=134800(元) D.26000+93500=119500(元) (2)甲煤矿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A.销售自产原煤2000吨 B.煤矿无偿赠送自产原煤10吨 C.职工食堂领用自产原装煤50吨 D.职工宿舍供暖领用自产原煤100吨 (3)计算甲煤矿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50+100+10)×500×17%-32800=-19200(元) B.(2000+100)×500×17%-100300=78200(元) C.(2000+50+100+10)×500×17%-126300=57300(元) D.(2000+50+10)×500×17%-119500=55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