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甲企业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2040000元(含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利息40000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另发生交易费用40000元。该债券面值 2000000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付息一次,甲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甲企业的其他资料如下: (1)2007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6年下半年利息40000元; (2)2007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300000元(不含利息); (3)20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4)20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200000元(不含利息); (5)20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07年下半年利息; (6)2008年3月31日,甲企业将该债券出售,取得价款2360000元(含1季度利息 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