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普利思实业有限公司于1997年6月1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后,具备实施该专利条件的雅特公司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其许可实施该专利,普利思公司一直未予许可。 2000年7月10日,雅特公司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局可给予实施该专利的许可
B.
雅美公司取得一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了实施业力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如果亚力公司提出申请,专利局可给予亚力公司实施雅美公司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C.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可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合理的使用费
D.
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复审,该复审是终局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