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非化妆品制造、医药、饮料、烟草企业)为居民企业。2019年收支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4500万元;销售成本2000万元;实际缴纳的增值税700万元,税金及附加80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 (3)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800万元、业务宣传费20万元。 (4)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0万元。 (5)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包括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年的利息支出50万元,年利息率为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6)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包括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5万元,接受工商局罚款1万元,通过市民政部门向灾区捐赠20万元。 (7)投资收益18万元,其中包括从直接投资的外地居民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17万元和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 已知:该企业账面会计利润628万元,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57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的税所得额。 (2)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3)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应(退)补的企业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