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原理的训练 2017 年9月3日中午,X市x村村民在村东3公里处的水塘边发现一具碎尸(人身躯干部分)。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尸块发现现场比较偏僻,尸体装于编织袋内,无头、无手、无足、腹腔被挖空,尸体轻微腐败,尸体创口边缘比较整齐。经过对尸体周围2公里范围内的勘查、搜索,在人体躯干发现地东北方向1公里处的苇丛中发现一编织袋内装有人头、肠子、女性子宫、手和足,头面部被毁容,手、足部创口边缘比较整齐。距头、手、足发现处200米处,勘查人员发现一把剔骨刀。勘查人员在躯干和头、手、足发现处附近均发现有三轮车车轮的碾压痕迹。侦查人员根据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情况分析,死者为女性,身高1.63米左右,年龄28岁左右,死前身孕。死者死亡时间距被发现时间不超过48小时,尸体被肢解的时间是在被害致死后24小时内。发现的剔骨刀应当是肢解尸体的工具。作案人肢解尸体的目的是要毁尸灭迹,逃避侦查和打击。从抛尸场所分析作案人应该是熟悉现场条件的附近村民。 据以上分析,专案组将被毁容的被害人面部进行了整容复原,将复原后的图像与近来的失踪人口进行比对,并通过媒体发布了认尸公告。同时在现场附近5公里范围内的村镇寻找线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摸排。经初步侦查,证实被害人是距离现场3公里的x村村民张x。通过对张×生前的社会交往关系进行调查,发现x村的屠夫x与被害人交往密切,并且是案发前最后与死者接触的人,具备作案时间。案发前曾有人看见被害人到过x家,且两人发生了争执。因x单门独户,目击人无法知晓具体争执内容。通过对X家进行拉查,侦查人员发现其家中有可疑血迹、毛发和焚烧物品的痕迹。侦查人员提取了上述痕迹、物证,并对痕迹、物证进行了相关鉴定。鉴定结果显示X家提取的血迹、毛发是被害人张×所留,焚烧物品为化纤衣物。通过讯问X,X供述称他3个月前与被害人相识,并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导致被害人怀孕,被害人张x近两个月以怀孕为由多次要挟、敲诈他,他怕其妻女知道此情况,便决意除掉张x。3天前,当张x再次来敲诈他时,在与张x争执的过程中将张x掐死。掐死张x后他害怕事情基露,便用其杀猪时所用的剔骨刀将张X肢解,并在夜深人静时用其拖猪用的三轮车将尸块和凶器运到村子附近的偏僻处仍掉了。侦查人员通过让X辨认剔骨刀,并对别骨刀上的指纹进行鉴定确定了现场提取的剔骨刀为x所有,是碎尸工具。至此,本案得以告破。 训练事项: 1. 什么是原因?什么是结果?因果关系有何特征? 2. 结合例说明刑事件中有哪些主要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