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1年至2013年无形资产业务有关的资料如下: (1)2011年1月1日以分期付款方式从乙公司购买一项管理用无形资产,购买合同注明该项无形资产总价款1400万元,于2011年1月1日支付200万元,其余款项从2011年12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年年末支付400万元,假定甲公司增量贷款年利率为6%,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2)该无形资产有效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年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其包含的经济利益与产品生产无关; (3)2013年1月1 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将2011年1月1日从乙公司取得的无形资产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款为1000万元。同时,甲公司、丙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因取得该专利技术尚未支付乙公司的款项400丙公司负责偿还。 2013年1月5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支付的款项600万元。同日,甲公司与丙公司办理完成了专利技术的权利变更手续。 (4)已知:(P/A,6%,3)=2.6730;按年确认无形资产的摊销和未确认以融资费用的摊销,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该项无形资产入账价值; (2)编制甲公司2011年有关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2年有关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13年1月5日转让无形资产的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