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城市跨线立交桥工程,桥梁全长811m,共计24跨,桥梁下部结构有22根直径1.5m的钻灌注桩,采用反循环钻机成。 项目部针对钻桩数量多,经招标程序将钻作业分项工程分包给甲机械施工公司,由甲公司负责组织钻机械进行钻作业。 施工过程中现场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在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时发现:原有泥浆沉淀淤积,正在进行钻施工的泥浆水沿排水沟直接流到工地附近的河道里,现场土堆旁有未燃尽的油毡碎片。 事件二:甲公司液压起重机起吊钢筋笼时,因钢筋笼的u形吊环与主筋焊接不牢,起吊过程中钢筋笼倾倒,所幸作业人员及时避开,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将泥浆搅拌棚砸坏。 项目经理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并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对分包方进行罚款处理,调查报告完成后,经项目经理签字,上报了企业负责安全的部门。 事件三:受钻机械故障影响,项目部要求甲公司增加钻机械,以保障钻作业的计划进度。 因甲公司钻机在其他工地,需等5d后运到现场,等到该桥全部钻桩完成拖延工期13d。 事件一的做法有无违规之处?如果有违规之处,写出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