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某公司总经理,家住街高档住宅区。小区为解决业主的停车问题,专门在小区主干道的两侧划定了停车泊位,允许业主在17点至次日7点之间内自由停放。某日下班后驾驶自己的奔驰车回家,为了将车准确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内,几次将车倒出车位进行调整。由于驾驶技术不熟练,在倒车时与路过此处的发生碰撞,将的自行车撞坏并使右腿骨折。主动将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但就赔偿金额问题两人发生分歧。认为车辆碰撞发生在小区内,应按一般的身体侵害进行赔偿,却认为既然是交通事故就应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思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你认为与谁的理解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