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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料: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假定不考虑纳税调整事项。该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3年2月18日批准对外报出。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事项如下: (1)20×2年12月1日,甲公司因其产品质量问题对造成人身伤害,被提起诉讼,要求赔偿20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预计该项诉讼很可能败诉,赔偿金额估计在100万元~150万元之间,并且还需要支付诉讼费用2万元。考虑到公司已就该产品质量向保险公司投保,公司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50万元,但尚未获得相关赔偿证明。 (2)20×3年2月15日,法院判决甲公司向赔偿115万元,并负担诉讼费用2万元,甲公司和均不再上诉。 (3)20×3年2月21日,甲公司从保险公司获得产品质量赔偿款50万元,并于当日用银行存款支付了对的赔偿款和诉讼费用。 要求:编制甲公司20×2年12月31日、20×3年2月15日和20×3年2月21日与诉讼事项有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