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企业发出传真委托乙企业为其生产一批通用机械配件,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双方约定4月1日交货,验货合格后10日内甲企业支付货款。2月1日,乙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甲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丧失履行债务能力,遂停止为其生产配件,并与甲企业交涉,要求其在一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3月25日,乙企业在甲企业仍未恢复履行债务能力且未提供合同担保的情况下,通知与其解除合同。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 乙企业单方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甲企业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 乙企业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