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 2013 年 4 月 1 日收到乙公司的资料传单,传单上载明了乙公司所生产的某产品的质量、主要技术参数、性能等常规介绍。同年 4 月 20 日甲公司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提出购货条件如下: 1 )购买某产品 100 箱,每箱 100 件,每箱价格 5000 元,运费由供货方乙公司承担,乙公司分两次提供货物,分别为 6 月 1 日前提供货物 50 箱, 6 月 20 日前提供货物 50 箱。 2 )产品质量、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3 )产品送到甲公司后,经验收无误,甲公司支付第一批货款,第二批产品到货后,甲公司支付第二批货款的 80% ,剩余 20% 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甲公司公司承诺的质保期 1 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 1 年后由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 同年 4 月 25 日乙公司以传真方式回复甲公司,内容如下: 1 )对于甲公司的订货数量、质量、运费、付款有异议。 2 )某产品的每箱价格为 5200 元。 同日甲公司以传真方式同意了以上乙公司的回复。 6 月 1 日,乙公司按照甲公司要求将第一批货物运送到甲公司,甲公司经验收货物,支付给乙公司货款 26 万元。 6 月 20 日,乙公司将第二货物运送至甲公司处,但此时由于产品市场滞销,甲公司以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并拒付第二批货款,乙公司不同意撤销合同。 后由于双方分歧太大,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接受货物并支付货款。 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 1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约何时生效?合同何时生效? ( 2 )甲公司是否有理由终止合同的履行?为什么? ( 3 )如果甲公司不接受货物,乙公司可以采取什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