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初期察举制与科举制 察举制 科举制 取士方式 由地方州郡长承担推荐之责,按科目要求朝贡上合乎相应标准的士人。 采用招考与投考的方式,王朝设科而士人自由报名应试。 取士标准 取人标准包括德行、、、功次、文法等 以文辞和取士,士人之进退决之等第。 入仕程序 既是入仕途径,也包含了选、升迁,有时甚至还有考课的成分。 士子通过礼部主持的各级考试后,获得的仅仅是一个资格,此后须参加吏部铨选方能得官 教育背景 大量孝子、隐士、侠客、贤人、名流被举荐,并不要求一定是学校生员。 士子必须为学校的生员,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据《察举制度变迁史稿》整理 (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初期察举制与科举制的不同之处。 ( 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