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生产化妆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1000,生产职工年均1000人。适用税率为25%,已预缴所得税100。年终所得税汇算资料如下: 有关收入与税金的项目: (1)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30,营业税为1.5。 (2)全年实现销售商品收入6000,其中,销售折让1已扣除。2003全年年增值税为700。 (3)转让商标权使用权收入50,营业税2.5。 (4)全年存款利息5,已按15%缴纳所得税的税后利润85,转让有价证券净收益10。 (5)全年资产净收益8,其中:固定资产盘盈净收益6,存货盘盈净收益2。 企业相关成本、费用等项目: (1)全年消费税为1500,城建税154.28,教育费附加66.12。 (2)应扣除的成本2200。 (3)销售费用800,其中广告费500。税法规定,广告费当年扣除标准为营业收入的15%,企业广告费未超标。 (4)利息支出200,其中:含有从关联企业借款1000按8%支付的借款利息64,同期银行贷款利率5%。税法规定,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在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同时,向关联企业借款超过本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的部分,其发生的利息费用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当年允许扣除的借款利息为:1000×50%×5%=25(),调增39。 (5)管理费用700,其中:工资薪金300,工资附加“三费”55.5,折旧费200,社会保险缴款47.5,差旅费2,业务招待费35、新产品开发费60(上年新产品开发费50)。 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35×60%=21(小于30.4,即6080×5‰) 超过标准部分14不得扣除。 新产品开发费用60,按税法规定不仅60可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且还可加扣60的50%,即30。 (6)全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100,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并列支了三项经费。可以据实列支。 (7)企业8月发生意外事故,库存原料损失30,保险公司赔款10。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净损失25.1[30×(1+17%)-10=25.1]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8)通过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8,直接老年服务机构捐款4。税法规定前者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后者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9)未包括在管理费用中的房产税、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50。 分析填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