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市区的一商贸公司系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粮、油、糖及食品给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上列明的销售额为560万元,其中经营粮食150万元,植物油120万元,小食品80万元,还有210万元为企业经营粮、油、食品收入,但账面上收入划分不清。 (2)销售粮食白酒1000箱,每箱零售价1170元,开出普通发票。 (3)将商场的库存红酒100箱给职工发放福利,另拿出50箱赠送他人,红酒每箱进价200元(不含税),零售价格为351元/箱。 (4)销售金银首饰,零售价格为117万元。 (5)接受投资商品一批,收到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6)向农场购进农产品一批,收购凭证列明价款为200万元,款已支付,产品入库。 (7)购进商品一批,价款200万元,商品入库,约定分三个月支付全部价款,本月支付80万元,尚未收到专用发票。 (8)公司下设修理部,为客户修理家电,本月修理收入128700元,开出普通发票;购进修理用材料一批,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5万元。 (9)公司下设的运输队,单独核算,本月运费收入10万元;购进油料,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格2万元。 (10)公司有一门面房出租,本月取得租金收入2万元。 (11)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货物一批,本月代销额100万元(不含税),开出专用发票,另取得代销手续费5万元。 (12)该公司在外省设有一个分公司,本月将一批不含税售价100万元的商品通过运输公司将商品运送到分公司,该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10万元,装卸费1万元。 (13)去年将一仓库作为抵押,取得银行贷款25万元,现到期企业无款归还而将仓库的产权转给了银行,仓库公允价值50万元。 (14)期末盘点从农民购进的农业产品非正常损失,账上不含运输费的金额为8.7万元,相应的运费1860元(取得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该公司增值税()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