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1-4:某生产企业,职工共3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00万元,上年亏损52万元,2018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3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39万元。(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5.6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38万元,全部为广告费;(4)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5)发生管理费用26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5万元。(6)“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33.52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灾区捐赠现金29.52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