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以在建的工程和生产用A设备与乙公司的生产用B设备、专利权进行交换,假定不具有商业实质,A设备和B设备均为2010年购买的。具体资料如下。 (1)甲公司换出:①在建的工程:已发生的成本为300万元;税务部门核定应交营业税15万元;②A设备:300万元,已折旧100万元;税务部门核定应交增值税34万元。 (2)乙公司换出:①B设备:310万元,折旧为10万元;税务部门核定应交增值税51万元;②专利权:初始成本200万元,累计摊销额20万元;税务部门核定应交营业税9万元。 下列有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