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6月发生 与存货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1日,原材料科目借方余额为36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13万元。 (2)3日,外购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5.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33万元,支付入库前挑选整理人员工资0.5万元,支付采购人员差旅费0.3万元,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以上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15日,外购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数量为500000公斤。验收时发现有10公斤因运输问题发生损毁(属于合理损耗)。剩余部分已验收入库,上述款项尚未支付。 (4)18日,接受外单位捐赠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为2万元,增值税为0.22万元,原材料当日运抵甲公司并验收入库。 (5)25日,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原材料一批对甲公司进行投资,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该批存货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投资后乙公司公司实收资本500万元。 (6)30日,根据生产车间领料汇总表统计当月生产车间共计领用原材料1420万元。 (7)30日,甲公司决定剩余原材料专门用于生产一批产品,库存原材料的估计售价为600万元,估计销售税费为5万元。该原材料所生产的产品估计售价为1050万元,估计销售税费为12万元,将原材料加工成产成品尚需发生进一步加工成本为420万元。 要求: (1)根据资料(2)至(6),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当月应计提(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应交税费需写出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