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没有懂得这一段话的“诛”正是中国专制体制下禁止新思想、新学术、新信仰、新艺术的经典的根据。我在那时候抱着“破除迷信”的热心,所以拥护“四诛”之中的第四诛:“假于鬼神筮以疑众,杀。”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第四诛的“假于鬼神……疑众”和第一诛的“执以乱众”的两条罪名都可以用来摧残宗教信仰的自由。我当时也完全没有注意到注里用了公输般作“奇技”的例子,更没有注意到《正义》里举了“七日而诛”的例子来解释“行伪而坚,而辩,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故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艺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杀”许多发明“奇技”的科学家。故第三诛可以用来摧残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我在五十年前引用了《王制》第四诛,要“杀”《西游记》、《榜》的作者。那时候我当然没有梦想到十年之后我在北京大学教书时就有一些同样“卫道”的正人君子也想引用《王制》的第三诛,要“杀”我和我的朋友,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是因为动了一点正义的火气,就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我自己叙述五十年前主张“假于鬼神筮以疑众,杀”的故事,为的是要说明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容忍与自由》) 这段话中反复说自己“完全没有懂得”、“完全没有想到”、“完全没有注意到”传达的是什么样的情感态度?这段话的中心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