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刑法学上的经典案例: 某夜某女某骑车下乡途中男青年张某抢车,某在与张某周旋过程中将其打昏,并趁机骑车逃走。某逃至最近一村落内一农户家,该农户家只有母女二人,某向主人讲了自己的遭遇,主人表示同情并收留了她,还安排某与这户人家的女儿一起睡在北屋。而某借宿之处正为劫车犯张某家。半夜张某苏醒后回家,看到停在自家院里的自行车正是自己刚才欲劫的自行车,遂向母亲问明来客来历,张某在证实了自己的猜想后又向母亲询问来客睡觉的位置和方位。 母亲告诉张某,来客与张某的妹妹睡北屋,来客睡外侧,妹妹睡内侧。张某遂取下墙上的镰刀,悄悄拨开北屋的房门,朝睡在外侧的人的脖子砍了一刀。而实际的情况是某由于惊恐一直未睡着,听到了张某母子的对话和张某取镰刀的动静后,极度恐慌,急中生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悄悄移动张某妹妹,将她推到土炕外侧,自己睡到张某妹妹的位置上,张某妹妹对此一无所知,张某杀死的实际上是自己的妹妹。后某寻机逃走。 问:对某应如何处理?这个案例背后揭示出了哪些刑法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