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但须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以及当事人需同意“互碰自赔”处理办法。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适用互碰自赔的是( )。
A.
甲车发生互碰。双方都有责任。且无人员伤亡,但甲车车损只有一二百元。车损约为一千多元,为此,保险公司不同意自赔方案
B.
甲车发生互碰,均无人员伤亡。甲车车损较大,约为2000元,乙车车损只有几百元,但由于甲方对事故的责任大于乙方,当事人愿意自赔
C.
甲车发生互碰,双方都有责任,因互碰使甲车所载货物掉落,部分货物无法追回,经计算.两车损失差不多,且在2000,当事人愿意自赔
D.
甲车发生互碰,双方都有责任,甲司机受了轻伤,而货物也遭到部分损毁,但由于双方损失都不大,只有几百元,当事人均愿意自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