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某出口商同时与一日本进口商和一韩国进口商分别签订了3000公吨和2000公吨的小麦出口合同,合同中皆规定采用CPT条件。由于两份合同交货时间相近,且又在同一地点分别交付指定的承运人,因而,按照约定的时间,卖方将5000公吨小麦使用同一运输工具一同运往指定的地点,并打算货到后再进行分拨,然而,由于运到指定地点时天色已晚,来不及划分货物,而卖方又有急事需要连夜返回,在这种情况下,卖方遂将全部货物交付给两承运人,请他们第二天自行划分。没想到当天晚上突降暴雨,由于存放小麦的仓库进水,小麦损失了2500公吨。对此,韩、日两进口商均以货物未特定化为由要求卖方赔偿,而卖方认为则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处置,风险已转移,其不应承担损失责任。试问:(1)CPT术语下,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何划分?(2)本案例中,卖方是否完成了交货义务?风险是否已转移给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