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红星农贸公司与方圆家禽养殖场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方圆家禽养殖场在2016年1月向红星农贸公司供应1万只家禽;红星农贸公司支付预付款10万元;如有纠纷,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裁决。2015年10日,红星农贸公司按期支付预付款10万元。2016年1月,因当地发生禽流感,方圆家禽养殖场的家禽被全数扑杀。红星农贸公司闻讯后通知方圆家禽养殖场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预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方圆家禽养殖场认为: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所致,而非主观过错,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至于预付款,由于是红星农贸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合同的,故无权要求返还。红星农贸公司无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问题: 仲裁机构应如何裁决,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