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E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接到业主投诉,称A栋1单元7楼2室家最近出入人口有点多,而且这些人面孔生分,明显不是该小区的业主。于是物业服务企业派工作人员和保安前往查看,经调查,确实发现与其他业主投诉情况一样的现象,通过询问这些人住在这里的租户。原来A栋1单元7楼2室的业主于今年年初开始,悄悄动工,在E物业服务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将自己130平方米的房屋改成了8间大小不一的出租房,分别出租给12人居住,从中获取租金。假设你是E物业服务企业的经理,这个事件反映出了哪些问题?你会怎样处理?同时,对于业主的这个行为,谁有权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