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身份开设了一家无货可供的淘宝网店铺卖苹果电脑,并以5000元的低价吸引了买家。为非法占有的货款,事先在网游网站注册一帐户,并对该帐户预设充值程序,充值金额为5000元,后将该充值入一个虚假的淘宝网链接中。以方便购物为由,将该虚假淘宝网链接发送给。误以为是淘宝网链接而点击该链接进行购物、付款,并认为所付5000元货款会汇入支付宝公司为担保交易而设立的公用帐户,但该货款实际通过预设程序转入网游网站注册的充值帐户中。获取货款后,在网游网站购买游戏点卡、腾讯O币等,放在淘宝网另一个店铺上出售套现。 某日,与在网上交易使用旺旺聊天时,获悉的银行网银有10万元存款,且无每日支付限额,遂产生植入计算机程序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尚未看到付款成功的记录为由,发送给一个交易金额标注为l元而实际植入支付10万元的计算机程序的虚假链接,谎称点击该链接后,即可查看到付款成功的记录。在诱导下点击了该虚假链接,其网银帐户中的10万元,随即通过计算机程序支付到提前注册的帐户中。使用其中的5万元购买游戏点卡,并在淘宝网店上套现出售。 请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下案例,论述对的行为如何定性,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