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1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甲公司分别在2002年3月和4月召开的会会议和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如下: (1)甲公司于2002年3月1日召开会会议,应到9名,实到6名,在未能出席本次会会议的,A独立和B已经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代为出席会会议。长以上述情况为由,在该次会议上提议由会提请股东大会对A独立和B予以撤换和更换,并提议大学毕业后即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达4年,并在甲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的注册会计师C某作为独立候选人。在该次会会议上,长在事先未获独立认可的情况下,将一笔金额为35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会讨论。 (2)甲公司于2002年4月8日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在该次会议召开前,持有甲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3%的股东丙公司,公司会提出D某作为独立候选人的提案,请求将该提案列入该次会议审议议程。 (3)甲公司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甲公司拟与关联人进行的一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表决,表决结果为:应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1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出席该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8000万股,出席该次会议的关联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万股回避表决,赞成票为2100万股,反对票为900万股。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长提议撤换A独立和更换B的理由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C某作为独立候选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长提交会讨论的关联交易是否独立认可?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丙公司是否有资格公司会提出独立候选人提案?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该次股东大会对所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是否可以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